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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人生很简单但不平凡。我最喜欢的东西就是书。空闲时,看看别人的书,自己的心情会因为书中情节而改变。书像是一样有魔法的东西,内容能使某个正为某样事情烦恼的人一个解决的方法,或是为正承受庞大压力的人一个毫无掩饰的大笑一顿。这就是我喜欢书的原因。喜欢看电视,喜欢吃东西,喜欢睡觉,喜欢颠倒日夜,偶尔享受颓废的生活,喜欢跟死党们在街头上流连驻足,留下属于青春的脚印,任由阳光洒在自己的身上。夜阑人静的时候,我坐在电脑面前,敲击着键盘,娓娓道出自己心里美丽且向往的爱情故事。偶尔也享受疯狂,喜欢日韩的帅哥明星们,听听他们的歌,看看他们主持的节目,聊聊他们的八卦。只有在写文时才能找到自我价值及成就感。目前最重要的是家人及朋友。因此,亲爱的家人及死党们,我赖定你们了!!!爱情观则是:我的爱情我做主,因为我是我,我是爱情最佳女主角!

Wednesday, December 10, 2008

Twilight 的专题~

2008年的今天,我要记清楚几样事情~
first,今天看了第五次Twilight~~ (依然很high!!)
Twilight小说看到第134页~
Edward Cullen依然那么帅 (我疯了~)~~
也许一年后,我看回我今天发的帖子,我会抓狂~因为不会料到自己曾经花痴过,曾经如此干物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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